主题:关于成立业主委员会,不要停留在口号上
- 发表于2013-11-04
- 发表于2013-11-04
看谁来做领头羊咯
- 发表于2013-11-04
支持!现在想提个建议都无人理了。
- 发表于2013-11-05
物业与业主签的合同上请大家仔细看看:1用业主的公用场地收取停车费但不负责车辆保管 2室内物品丢失不负责 3小区没有收支明细给业主公示很不合法,保修期内的找厂家,保修期外的维修业主公摊,物业方只负责收钱雇人打扫卫生和看门对吗
- 发表于2013-11-05
物业与业主签的合同上请大家仔细看看:1用业主的公用场地收取停车费但不负责车辆保管 2室内物品丢失不负责 3小区没有收支明细给业主公示很不合法,保修期内的找厂家,保修期外的维修业主公摊,物业方只负责收钱雇人打扫卫生和看门对吗
- 发表于2013-11-05
帮顶,赞同,小区内的人是越来越多了,保护大家权益
大家都知道重要性,就是不想第一个动啊
这个不是想动就能动的,毕竟前期的工作需要花费很大的时间和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