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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住建部鼓励地方拓宽保障房资金渠道

发表于2012-03-29

住建部鼓励地方拓宽保障房资金渠道

住建部日前下发《关于做好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对保障房将建立项目库,吸引社会资金建保障房,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加强分配和质量管理,全面推进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发表于2012-03-29
根据《通知》要求,各省市住建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尽快将确定的年度建设任务目标落实到市县,并督促各市县尽快分解落实到具体建设项目,保证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对季节性停工项目,要抓紧复工,加快建设进度。

《通知》要求,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开工项目、基本建成(竣工)项目,由各省市住建部门负责建立年度建设计划项目库,并于6月15日前报住建部备案。在年度计划实施过程中,项目发生变更的,要及时更新并报备。

发表于2012-03-29
另外,《通知》要求加强统计管理信息公开,以求更为准确地统计保障房建设年度目标完成情况。按要求,各地要于年度计划确定后20个工作日内,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本地区及所辖市(地、州、盟)年度建设计划,并按月公开开工和基本建成(竣工)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发表于2012-03-29
对于民众关心的保障房配套设施建设及工程质量问题,《通知》要求各地结合实际,优化2012年建设项目的规划布局,提高规划设计水平。
发表于2012-03-29
其中,集中建设的,选址要尽量安排在交通便利、基础设施齐全地段,做到给排水、供电、燃气、供暖、消防等设施齐全。要加大配套基础设施投入,提高投资完成率,尽快形成有效供应;对配套基础设施投入压力大的地区,要在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的安排上给予倾斜。根据需要,同步规划建设教育、卫生、文体、物业管理、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和配套商业设施,加快完善公共交通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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