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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华发水岸改造费争议之續集一

发表于2015-03-13
标签:改造費 装修 购房 业主 开发商 

感謝珠海华发水岸业主群(QQ群號:117264947)的分享:

 

把華發樓盤的改造工程捆綁了給華發的全資子公司,然後就說這事與華發無關?各位親,你們覺得華發的解釋可以接受嗎?

 

2015-03-12 09:58 南方都市报陈育 本周二,本报曾报道华发水岸楼盘部分业主称该楼盘近期要求准业主们交房屋首付款时,缴纳1万元的房屋改造费,否则无法顺利购房。昨日,该事件有了最新进展,部分业主向市住规建局投诉。开发商称房屋改造是购房者为了提高房屋的使用率,而单方向装修公司提出的申请及委托。市住规建局表示,经了解,发现是购房者与装修公司签约,开发商并没有参与。不过,南都记者发现,与购房者签订合约的珠海华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实为开发商的全资子公司,住建局表示会进一步调查。

开发商:是购房者委托装修公司

华发股份相关负责人昨日接受南都记者采访表示,房屋改造是购房者为了提高房屋的使用率,而单方向装修公司提出的申请及委托,改造的实施主体是装修公司,客户向装修公司缴纳“改造费”。“据了解,改造费为1万元;开发商在销售时并未要求客户额外缴纳所谓的‘改造费’和签署相关文件。房屋改造的事宜,开发商并未参与其中。”该负责人表示。

不过,该说法遭到了部分业主的反对。有业主表示,业主们提供的购房单显示,改造费明确列在其中,而且开发商工作人员向业主发送的手机短信也均证实有改造费一项。“既然开发商未参与其中,为何要强制缴纳改造费,而且将承诺书和购房协议捆绑?”

市住规建局:开发商未参与装修签约

南都记者了解到,业主张明已通过电话和网络等方式向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反映情况。张明质疑,业主和装修公司签订的协议有强制捆绑的嫌疑,而且《房屋改造申请及承诺书》中还有明显有违公平的条款。当天下午,南都记者也将业主提供的承诺书文件材料以照片的形式发送给住规建局相关负责人。

市住规建局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我们看到业主反映的是开发商强制要求业主每户交1万元改造费,所以我们就找了开发商了解情况,发现是装修公司和业主签的协议,并不是开发商,开发商并没有参与签约。”

该负责人表示,该局已对华发水岸的相关情况进行了了解,发现购房人根据自己的意愿要对房屋进行改造属于个人行为。“业主买这个房后,跟装修公司商量改造,支付1万元,由他们跟装修公司签约,开发商并没有参与签约,业主觉得自己需要改的,就向装修公司提出申请,委托装修。”

至于业主反映的强买强卖,该负责人则表示,并没有看到书面协议或文件。其表示,市住规建局暂时没有看到在房屋销售时,购房人与开发商就“改造费”签署的相关资料。“至于业主提供的承诺书,是业主与装修公司之间签订的。业主跟开发商签订的协议,我们并没看到。”

那么,与购房者签订合约的珠海华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开发商之间有何关系?记者在华发股份上市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今年3月11日公布的《华发股份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中发现,珠海华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05年3月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110938.42万元,是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华发股份相关负责人也承认上述装修公司实际上是开发商的子公司,但表示,“业务范畴是分开的。”

对此,市住规建局负责人表示会进一步跟进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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