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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住房公积金的依法享有与合法提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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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律所_刘亚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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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2-09-16 14:34:07 |只看该作者
楼主

“享有住房公积金——劳动者的法定权利”

住房公积金是国家在推行住房保障制度的法规政策下,专项用于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住房保障性资金。经法律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和其在职职工都负有缴纳义务,而对于单位缴纳部分其本质上属于职工依法应享有的劳动报酬的一部分。

        1、适用原则

       住房公积金根据适用的对象不同,适用不同的原则。

     1)法定强制性原则:适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条所规定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在职职工。

    2)自愿交纳性原则:适用于上述规定以外的单位(如合伙企业)及其职工按照双方自愿原则缴纳。

   2、缴存基数及比例

   单位缴存部分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缴存部分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总额不超过职工工作所辖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

   单位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5%,一般不高于12%,单位和个人同比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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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天下网友(过客)

发表于2012-11-04 16:46:26 |
沙发

Re:住房公积金的依法享有与合法提取(一)

肿么没有了?二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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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住房公积金的依法享有与合法提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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