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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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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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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5 07: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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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房地产# #楼市# 1.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的概念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是指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包括受让人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2.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的相关问题解答(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的管理方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根据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全额纳入地方基金预算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全部缴入地方国库,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一律通过地方基金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中予以安排,实行彻底的“收支两条线”。在地方国库中设立专账,专门核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支出情况。土地出让总价款必须首先按规定足额安排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以及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所需资金的不足,其余资金应逐步提高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比重,以及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和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2)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入的使用范围包括哪些?根据规定,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包括: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2)土地开发支出,包括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按照财政部门规定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3)支农支出,包括计提农业土地开发资金、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补贴支出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4)城市建设支出,包括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支出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5)其他支出,包括土地出让业务费、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计提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城镇廉租住房保障支出、支付破产或改制国有企业职工安置费支出等。(3)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入可减免吗?不可以。根据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和单位都不得以“招商引资”“旧城改造”“国有企业改制”等各种名义减免土地出让收入,实行“零地价”,甚至“负地价”,或者以土地换项目、先征后返、补贴等形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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