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8月16日,大连市发布《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限售、控土地溢价、增加住宅用地供应力度、加强新房价格指导、加强房地产金融管理、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等方面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发表于2021-08-17
8月16日,大连市发布《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限售、控土地溢价、增加住宅用地供应力度、加强新房价格指导、加强房地产金融管理、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等方面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大连此次调控政策从八个方面展开,可谓“全面调控”,其中举措也呼应了7月份以来中央关于房地联动机制、房地产金融、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等方面的要求。首先,进一步严格限制新购住房上市交易,凡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区新购买住房的严格限制上市交易,新房限售5年,二手房限售3年;其次,合理确定住宅用地出让底价,严格限制住宅用地出让溢价率,采用“限定最高溢价率、达到最高溢价率摇号”“达到最高溢价率后转为竞配建政策性住房面积”等竞价方式,防止高地价推高市场预期;第三,加强房地产住宅用地的供应力度,并提高住宅用地竞买保证金比例,要求购地资金自有;第四,加强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竞配建的政策性住房监管,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竞配建的政策性住房产权归政府,在完成项目竣工备案后,将产权与管理权无偿移交给市政府委托的专营机构接收管理,竞配建的政策性住房部分不计入商品住房开发建设成本;第五,进一步加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导,严格实行新建商品住房预售价格备案制度,确保分期预售项目均价保持稳定,严格控制价格涨幅;第六,进一步加强房地产金融管理,加强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监控与管理,加大对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第七,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加大联合整治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企业、中介机构的经营行为;第八,严格规范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各相关部门对捏造和散布不实言论、散布房价上涨言论、制造恐慌情绪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严肃查处。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