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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工信部: 不得擅自升级新增汽车自动驾驶功能

发表于2021-08-14
【工信部:#不得擅自升级新增汽车自动驾驶功能#】近日,工信部印发《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意见》要求,企业实施在线升级活动前,应当确保汽车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涉及安全、节能、环保、防盗等技术参数变更的应提前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报,保证汽车产品生产一致性。未经审批,不得通过在线等软件升级方式新增或更新汽车自动驾驶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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