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谋“快钱” 街头劫孤女 斗门三男子以抢劫罪被判刑
- 发表于2011-12-13
法院审理查明,欧某钱(男,1989年生)、欧某彬(男,1989年生)和罗某(男,1986年生)系同一家速运公司的同事。2011年1月,为谋“快钱”,三人密谋使用欧某钱的长安牌小型客车实施抢劫。1月25日21时许,三人前往南屏购买了一把水果刀及两条铁水管作为抢劫工具,并将客车的车牌拆除。
- 发表于2011-12-13
事后曹某报案。警方于2月25日将三人抓获归案。三人承认了犯罪事实,其家属各自向被害人曹某赔偿了7000元。
- 发表于2011-12-13
年底犯罪多,大家都要小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