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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愉翠雅园的业主朋友们注意啦!

发表于2007-11-07
愉翠雅园的快要交房了,各位去看看你们的房子吧.我昨天去看了房,感觉很失望,主要是对室内没有走水电很不满,问开发商,竟然说合同中约定的是水电入户,没有约定入房间,大家有没有发现这个问题?
开发商这样做完全是偷工减料,是不符合珠海市住宅水电安装的有关规定的,也就是说,合同中这一条和当前的行业规定相违背,属无效条款,大家要团结起来,要求开发高整改,否则拒绝收房.




关于加强新建住宅水电安装工程

使用安全管理的通知

珠建建〔2007〕138号

 

 

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市大部分新建住宅的水电安装工程均达不到使用标准和要求。用户在进行二次装修时,由于各方面原因,在电气线路、电线截面以及安装等方面违反国家相关规范,在暗装水、电时开槽凿板破坏建筑主体结构,造成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问题。为了进一步明确各方主体的责任,消除安全隐患,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就加强新建住宅水电安装工程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单位不得要求或暗示设计单位删减电气、给水线路及影响使用安全的项目。并按照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内容签订施工合同,不得擅自减少水、电安装项目。

二、设计单位应严格执行设计规范,精心设计,满足设计深度和要求,不得随意进行变更。

三、施工图审查机构严把审查关。对违反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规定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查处。

四、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及规范要求施工,各种管线设备应按图纸要求安装,并按规定进行电气线路的绝缘、接地测试,以及给水管道的试水、试压试验,不允许电气线路仅安装至住宅户内开关箱。

五、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并按规定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六、市(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应加强对各方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限期改正,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二〇〇七年八月三十日
 

珠海市建设局办公室             2007年8月30日印发
发表于2007-11-07
关键是当初通过审查的施工图,如果水电管线完全是按照当初的施工图安装的话,业主就要吃一下哑巴亏了。
不过还是要跟KFS协商一下,为业主多做点实事他们的义务~看看能不能说服他们
发表于2007-11-07
施工图不可能只入户不入房的,那样的话设计图纸是不能通过审核的,关键是竣工验收单位如果闭着眼睛验收那就麻烦了
发表于2007-11-07
稍安勿吵!我们买的是毛坯房!水电肯定重装的!只要它进到屋里就行!
发表于2007-11-07
对了,不会像里维埃拉那样只有一根主管道吧?有没有看到室内有没有分管道?
发表于2007-11-07
关于楼主提出的问题,我当初还真以为毛坯房就是这个样子的,而且在交楼标准里面也没有提到管线到房间的细节。所以我认为,最起码以下几点要到位:

1、大阳台应该预留进水管道(我没有看到哟,我们自己接的话就麻烦了,要用很长的管从厨房接过来,肯定不好看)。
2、厨房和卫生间要预留进水管墙孔(我也没有看到这点,这样我们装修起来也不方便)。
3、电视线、电话线到户(电视线我没有看到,不知是什么回事?)

还有关于电源接线的问题,我看到只有总电箱到户,并没有预留固定的插座位置,我想这个问题不大,反正要自己装修,这样我们只能自己发挥了。但是如果要装暗线,我就担心大家会把墙体结构搞坏,这才是大问题。如果大家都装明线就没事。这个问题,我们应该讨论一下。还有什么问题大家全提出来呀。
发表于2007-11-07
ljl6216 同志说说你在中山的毛坯房是怎么样一个交楼标准,让我们有个参考哟。
发表于2007-11-08
跟珠海一样吧!总电表在厅里,水到阳台!
发表于2007-11-08
问题是大厅的阳台没有水管怎么办?
发表于2007-11-08
我家当初装修也是从这样装修起来的,好像不会有很大问题吧,只要线路不多装明线也不会很难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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