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一个大家共鸣的问题大家看,送给志洪嘉园开发商的忠告,期望开发商以实际行动悟醒!
- 发表于2009-12-10
- 发表于2009-12-12
我也买了那个,设计得很别扭。
- 发表于2009-12-12
- 发表于2009-12-24
这种欺骗性的行为已经犯法了。我们要联合业主一起去起诉才是。
- 发表于2009-12-24
4500元的房价只有33年使用权比珠海拱北的房价还要高,真是的。
- 发表于2009-12-24
你这房怎么这么难做啊,人家百花小镇第二期又好了,你还在那里无动于终。
- 发表于2009-12-24
- 发表于2009-12-25
绝对是真实的情况,我的房原本是8月交楼的,但是到现在开发商也没有和我说过到底要延到什么时候才会交房。一点也不把我们业主当一回事,强烈抗议!!!!!!!
- 发表于2009-12-25
顶,我也是受害人。希望有关部门管管
其实,我们有很多不满都可以闹的:这是一个活生生的真实故事,同一样是志洪嘉园一期的房子,据了解,合同的交楼期就不一样,有的是8月份、有的是10月份、有的是12月份,现在又说可能要到2010年4月份,一次又一次推期,愤怒啊,这是耍什么把戏,这不明摆着在耍我们业主吗?
再说,这房子使用年限是到2043年的只有33年,我们都是在交定金1万元后,预约签合同时,看到合同版本才知道的,看楼交定金时售楼部和开发商(财务)都在有意隐瞒实情,似乎在钓鱼。到签合同时我们是觉得不对劲都来不及,拒签就不退定金1万,论理和闹也无用,生硬硬的真不可理喻,这是霸王条规,我被迫无奈和无可选择就只能寄予他希望,却不想现在交楼还那么多跷踢,像在戏弄业主。希望开发商有点良知,赚钱不要忘了这是牵涉损害业主们的权益,真的只有33年使用年限,将心比心,你们会怎样的对待,感受如何?哪里有楼盘是这样的?况且交楼还那么令人担忧.............。大伙说说心里话:既然说使用年限可以办理延期,以公平起见,开发商明知这也是影响他们楼盘及售楼的利害之处何不自行先去办好延期呢??????现希望开发商能在交楼前能自行办好延期到起码60至70年的使用年限。大家都知道:使用年限是我们业主们买房子的最基本最起码的权益。。。。郁闷,出钱买气受,谁愿意呀?同样是买新房,我们却受这种被欺骗与损失!我们都期望开发商自行为业主们做这一延期的变更手续,这应该说是开发商的责任,这是唯一的可以说得过去的一个交代和一个良知!这是大家买房子的权益啊,不是市场买菜啊!我们这班业主就是得到了这种不一般的权益!谁能去平衡呢?!
期望开发商扪心自问?为何?何解?谁买房子都是高兴的大事,期望能安心、放心和有信心。开发商你说是吗?尽快悟醒吧,不要得不偿失哟,尽快还一个交代........交楼.......质量........验收.......希望有一个满意的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