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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借鉴澳门经验 做好官员财产申报 粤澳在珠海签署协议

发表于2013-01-11

昨日,澳门廉政公署与广东省监察厅在珠海签署《粤澳廉政建设交流与合作意向书》,在“一国两制”及两地现有法律框架内,建立粤澳两地廉政建设合作机制,积极推动粤澳廉政建设稳步发展。

发表于2013-01-11

签署仪式于昨日下午5时在珠海举行,在廉政专员冯文庄和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等见证下,广东省监察厅厅长兼省预防腐败局局长林浩坤与澳门廉政公署助理专员兼反贪局局长关冠雄,分别代表粤澳双方签署了《粤澳廉政建设交流与合作意向书》。

发表于2013-01-11

两地机关更常态化合作

在签约仪式前,冯文庄专员与黄先耀书记进行了工作会谈,双方均表示《合作意向书》的签订,有助粤澳两地廉政机关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推动建立更常态化的合作机制。

发表于2013-01-11

黄先耀书记特别提到澳门立法会日前通过财产及利益申报法律,他表示广东省已确定了三个官员财产申报公开试点地区,包括横琴、南沙及韶关市始兴县,希望借鉴澳门的经验,把这项工作做好。此外,双方也就廉政教育、预防腐败及人员培训等方面进行了交流。

发表于2013-01-11

开展港珠澳大桥廉政建设交流

根据《合作意向书》,粤澳两地将配合《粤澳合作框架协议》落实兴建港珠澳大桥的计划,协议双方开展大型基建工程防贪制度和教育的交流,探讨有效的制度预防腐败建设策略;开展交流合作领域,分享粤澳两地廉政建设经验,探讨反腐理论、防贪制度和专业技术等廉政范畴,促进两地的反腐倡廉工作。

发表于2013-01-11

粤澳双方在廉政建设的合作领域主要有4个部分,包括:开展港珠澳大桥廉政建设交流项目、加强廉政教育交流和培训、促进廉政建设资料交流、深化交流互访考察机制等。

发表于2013-01-11

出席签署仪式的粤方代表还有:广东省纪委副书记钟世坚,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兼省预防腐败局副局长曾庆荣,珠海市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王衍诗,广东省预防腐败局副局长黄力,广东省港澳办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兼监察专员韩建清等;澳方代表包括澳门廉政专员办公室主任沉伟强,顾问罗文迪和冯伯恩,社区关系厅厅长唐淑青等。

发表于2013-01-11

一定要做好才行!

发表于2013-01-11

一定要做好才行!

发表于2013-01-11

一定要做好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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