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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中央和省主流媒体力挺珠海“双禁 中央级、省级主流媒体关注珠海“双禁”整治行动综述

发表于2012-07-03
自5月16日起,我市开展为期6个月的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行动。除本市媒体外,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南方日报等中央级、省级相关媒体也对这一整治行动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报道,在对市委、市政府决策给予肯定的同时,真实呈现了珠海社会各阶层的诉求和心声,并传递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整治行动的顺利持续开展提供了积极的舆论力量。
发表于2012-07-03
7月2日,经济日报以《立法加强整治 力保交通顺畅》为题,报道了珠海“双禁”工作。报道中写到:为保持城市交通安全顺畅,珠海市公安局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纳入重点管理范围,以交警部门为主力军,坚持一手抓宣传教育,一手抓管理整治,取得明显效果。
发表于2012-07-03
对于市公安局及时给予“送水、送气和快递”三个行业的电动自行车暂时的宽限政策,很多媒体也都给予了积极评价。5月18日出版的南方都市报在评论文章《“禁驴”争端软着陆,开创维权新样本》中写到:应该肯定,正是体制内正本清源的呼吁+体制外利益集团化的施压+提前预警的社会责任,才使此次事件妥善解决,未出现迅速暴力化和短期效应的倾向,而是平和理性地进行利益诉求。
发表于2012-07-03
针对珠海“禁电”是否与国家四部委出台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相冲突这一问题,南方日报记者还专门请法律专家给予权威解答,对方表示《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并不是法律,而《珠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是根据特区立法权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因此不存在和上位法相冲突的问题。
发表于2012-07-03
6月4日,羊城晚报也专门以《治标:禁摩禁电 治本:完善公交》为题刊载网友的意见建议。网友“芭比转圈圈”说,电动自行车绝不是大多数人出行的必备工具,“便利”无法成为电动自行车生存下去的理由。对于政府部门而言,目前最亟待解决的,是改善公共交通的问题。无论大洋彼岸的纽约,还是近在咫尺的香港,这些交通压力远比珠海大得多的国际大都市,为什么不需要电动自行车,百姓的出行却比小小的珠海更加便利?如何让公共交通资源的配置更加合理?如何解决“最后一公里”的交通问题?当这些问题解决好了,禁电禁摩带来的一切问题迎刃而解。
发表于2012-07-03
光明日报的报道中写到:放开“有遗患”,限制“难操作”,而“禁”、“疏”结合、“禁”中有“疏”,尤其是大力改善城市公交,提升城市公共出行分担率,是城市交通管理的好对策;“禁摩”、“禁电”以后,政府一定要有大量的城市公共交通投入和相应的配套政策出台,以缓解城市中低收入者在“后摩托车”时代的出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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