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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国土所长被举报渎职 检察院在其家搜出200发子弹

发表于2013-06-13

2012年2月初,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接到群众举报,该区境内的钦工镇郎颜村大片农田被人为破坏,长期无人过问。该院立即派反渎干警前往郎颜村查看……

发表于2013-06-13

 据村民讲述,以前这块地和周围农田一样都是长庄稼的好地方。从2006年开始,有窑厂到这里挖土,使田地长期抛荒。近两年才恢复耕种,但因伤了地气,庄稼长势大不如前。

发表于2013-06-13

几十亩农田被人深挖了4米取土,持续几年时间,如此明目张胆地破坏农田却无人制止。显然,这里存在严重的渎职行为,淮安区检察院反渎局决定立即展开调查。

发表于2013-06-13

查知非法取土的窑厂由胡某经营,反渎干警立即调查胡某的下落,发现胡某的工厂已经停业,胡某本人正因涉嫌其他刑事犯罪被羁押于淮安区看守所。办案人员对胡某的提审十分顺利,急于争取立功的胡某不仅承认了自己违规取土的行为,还交代为逃避查处曾多次请钦工镇国土所工作人员吃饭、旅游,并分几次向时任国土所所长花某送上现金6.5万元。

发表于2013-06-13

发现200多发军用子弹

    2012年2月17日,淮安区检察院反渎干警全体出动,直奔花某家。

 

发表于2013-06-13

办案人员向花某出示了搜查证,依法展开搜查。搜到卧室时,办案人员发现床头柜里还藏着一个保险柜。打开保险柜,里面是个黑色布袋。因为出乎意料的沉,那布袋刚被提起来时还差点掉到地上。办案人员心里一惊:这么沉的袋子,又藏在保险柜里,难不成装的是金条?

发表于2013-06-13

 2003年底,胡某承包了郎颜村窑厂。因缺少土源,胡某经常在该村零散取土。钦工镇国土所巡查人员发现后,多次前去制止。胡某和花某就这样认识了。2004年10月的一天,胡某送给花某2万元现金。此后,二人达成默契,该取土取土,该检查检查,互不干涉。

发表于2013-06-13

假报告换来采矿许可证

    按照有关规定,没有合法的采矿许可证,窑厂就没有合法身份,更无权在任何地方取土。而胡某的窑厂从没办理过采矿许可证,一直处于非法运营状态。胡某很不安心,多次要求花某想办法为自己办证。

 

发表于2013-06-13

不耐烦胡某隔三差五就来“坐坐”,花某决定帮他这个忙。材料报到区国土局,很快就被退了回来。理由很简单:材料里没有明确取土范围。花某犯了难,他知道国土局是绝不会允许从农田取土的。

发表于2013-06-13

 最终,花某亲自操刀,炮制了一份《钦工镇废黄河沿线中低产田改造的论证报告》,用以说明为了更好地种植粮食,有必要对一些中低产田进行部分取土。花某在报告上盖了国土所的公章,再次送到区国土局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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