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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中山市规划局:旧城区新建住宅违章现象多

发表于2013-10-31

核心提示:10月29日,本报独家报道中山印女士奔波4年跑了30多趟,办不下来危楼报建手续的事件后,引起强烈反响。中山市纪委高度重视本报报道,纪委纠风室立即介入了解此事,要求相关部门对群众遇到的问题做出解释说明。昨日,中山市城乡规划局直属分局特别约见本报记者,针对本报提出的疑问做出了答复。

发表于2013-10-31

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危楼属于建议保留的老建筑,近5年来旧城核心区内类似老建筑拆建申请仅印女士一例获批,很多拆旧建新的住宅属于违章建筑,但规划局无执法权并不能处理。规划部门还表示,正在考虑制定一个旧城区私人住宅修缮、翻新和拆建的指引性文件。不过,对于上述解释,印女士认为其中有一些仍是借口。

发表于2013-10-31

焦点1:

为何不让拆?

规划局:

该危楼属于

建议保留的老建筑

市规划局直属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08年12月,中山出台了《中山市中心城区旧城风貌保护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将东至拱辰路、民生路,南至泰安路、逢源商业街,西至岐江河,北至光明路、太平路,总面积合计为72.76公顷的范围划定为中心城区旧城风貌保护区。印女士家位于石岐区孙文中路207号之六的旧楼属于建议保留的建筑。

发表于2013-10-31

该负责人表示,印女士多次提出申请,规划部门考虑到该房屋属危楼,于是批准了拆建,但按规定要求外墙采用素色或青砖,建筑门窗等构建的风貌要与原房屋一致,整体统一协调,并要求经过审批和公示等程序。“保持一致,并不是说完全要跟原来的一模一样,而是要在色调、风格等方面协调。”该负责人说,公示程序也是希望批出来的东西能经得起推敲。他表示,目前规划部门已批准了拆建。

发表于2013-10-31

业主:明明可以拆为何拖着不让拆

对于市规划部门的解释,印女士表示并不接受。印女士说,她拿到批文后因为对内容不理解,所以找到规划局请求解释,但当时的经办人态度非常差,对自己的提问不理不睬,拒绝作出任何解释,“还让我去申请复议,或者去找法院。”

发表于2013-10-31

印女士说,她在2009年11月就拿着危房鉴定报告向规划局申请拆建,按当时的规定可以按照原面积、原高度重建,但规划局只批准维修,“我家周围几处房屋都在拆建,当时曾找到直属分局的负责人理论,再三说明我们家房屋已是危房的情况。”印女士说,2013年6月8日,她第三次递交了申请,规划部门超出规定的30天答复时间,直到8月9日才出了一份跟前两次一样的批文。

发表于2013-10-31

印女士说,当她找到允许拆建的相关法规,再去找负责审批的领导时,却又被以危房报告过期为由拒绝,“2009年已经是危房了,时隔4年难道就不危险了吗?”

发表于2013-10-31

印女士说,在整个过程中,已有规划局的相关领导表示要以人为本,尽快批准拆建解除危险,但主管审批的领导就是拒绝批准。

发表于2013-10-31

焦点2:有多少建筑拆建申请获批?

规划局:类似老建筑拆建申请仅此一例获批

规划局直属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申报全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旧城区风貌,近五年来没有在核心区批准过一起类似印女士家老建筑的拆建申请,印女士的住宅被批准了反而是一个特例。

发表于2013-10-31

业主:有证据证明部分旧楼拆建已获批

“我家周边的房子没有一间是青砖、素色,唯独让我家这样,这不是反而不协调了吗?”印女士对于要求按照原风貌重建的批复依然表示不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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